当前位置:首页?>?公共栏目?>?详情页
首页?>?机构?>?人事选举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 人事选举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人事选举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1日

人事选举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联系在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

二、??????负责在省人代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有关活动和工作;

三、??????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驻辽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

四、??????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市、县、乡人大代表工作;

六、??????负责选举和任免省人大、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相关人员的具体工作;

七、??????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八、??????办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工作;

九、??????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十、??????沟通联络和指导市、县、乡人大工作;

十一、??承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附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