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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修订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论证工作

来源: 作者:王鑫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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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响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工作,根据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调研组,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铁民带队先后赴阜新、铁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调研,并在沈阳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座谈会。通过调研全面了解了我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了对修订我省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焕秋参加调研。 ?

? ?调研组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国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正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全面修订。我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立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修订《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列入了今年立法论证计划,将制定《辽宁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列入本届立法规划。 ?

?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修改好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要认真研究国家法律修改的内容,吃透法律精神,结合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调研中了解到的未成年人监护问题、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伤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家庭教育缺失、未成年人非法用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监护缺失等方面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预防和解决方法,及时把成熟的实践做法纳入我省规定,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向更高水平。 ?

? ?调研组强调,要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群团组织等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省立法中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使各部门在明晰权责、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要以这次法规修改为契机,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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